资讯 积极备战,河南各地食药监局力保春节食品安全
郑州市食药监局赴登封、新密督查工作
1月31日,郑州市食药监局副局长刘涪江带领工作人员,到登封市、新密市开展节前餐饮食品安全督导检查工作,登封市、新密市食药监局领导陪同检查。
此次检查,以人员集中的高速服务区、旅游景区以及酒店年夜饭为重点区域。检查组先后对登封少林服务区、少林寺旅游景区,新密市玫瑰园餐厅、西秀农庄、公社农场进行检查。
通过检查,刘涪江对登封市、新密市食药监局落实日常监管工作给予了肯定。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他要求监管人员切实做好指导服务,帮助企业落实整改,确保春节期间餐饮食品安全。
郑州市经开区食药监局召开专项整治会议
2月6日,郑州经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动员会。该局局长程红梅出席会议并做了讲话,相关科室监管人员、基层站所全体人员以及辖区内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大型商超、大型餐饮单位及农贸市场负责人共计90余人参加了会议。
程红梅指出,首先,春节期间各食药监管所要统筹解决好全面监管与重点监管、一般监管与特殊监管的关系。在加强全面监管的同时,进一步强化对重点食品、高风险食品、重点环节、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监管,把食品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做到“无缝覆盖、无缝对接、有效监管”。
其次,加强与人民群众节日生活密切相关且消费量大的米面粮油、乳制品、生鲜肉及肉制品、水产品、蔬菜、水果、酒类、饮料、豆制品、调味品、糖果、糕点和休闲方便食品等重点品种,以及地方特色食品品种的监管力度。着重加强粮油和肉制品生产、流通环节的监管,严禁私宰肉、注水肉、病害肉进入市场和肉制品加工企业,加强畜禽水产品销售环节监管,严厉打击制售注水肉、病害肉违法行为。
再次,继续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依法生产经营,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大型商超、食品批发零售企业、农贸市场、高知名度食品经营连锁店的监管。加强对隐患较多,容易出问题的小食杂店、农村小超市、小食品摊点的监管,大力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义务,全面落实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问题食品退市等自律制度,自觉维护食品质量安全,维护消费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按照郑州市食药监局要求,经开区食药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经开区2018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方案》,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于1月29日起对辖区春节期间重点食品进行抽样检测。此次专项监督抽检将辖区内的大型超市、农贸市场、农村超市、城乡结合部、校园周边及承办2018年年夜饭和春节期间正常营业的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作为重点抽样场所,抽检对象包含春节期间居民消费量大、消费集中的酒类、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肉及肉制品、食用农产品等,共计17大类110批次,下一步将按照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检结果,依法严厉查处食品经营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洛阳市食药监局吉利分局推进食药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为切实保障春节、元宵节期间的食品药品安全,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全区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洛阳市食药监局吉利分局集中执法力量,提前介入,重点防控,全面推进节前食品药品安全大排查。
此次行动以超市、农贸市场、饭店、药店、农村诊所等为重点区域,针对节日期间消费量较大的肉制品、酒类、食用油、坚果炒货、感冒药、保健食品等,进行大排查、大整治。
自活动开展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192人次,检查肉品经营单位32家、酒类经营单位18家、餐饮服务单位85家、药品经营单位24家、农村诊所2家。
驻马店市驿城区食药监局启动新年第一轮食品监督抽检
近日,驿城区食药监局迅速部署2018年节前食品专项抽检工作,顺利启动新年第一轮食品监督抽检,切实保障群众春节期间“舌尖上的安全”。
一是精心部署,明确抽检品种针对性。结合节日食品消费特点,及时部署安排抽检任务,积极跟进采样抽检。此次节前专项计划抽检食品121批次,涉及食品流通、生产两大环节,其中生产环节17批次、流通环节104批次,覆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糕点、大肉、豆制品、酒类产品共8大种类。二是突出重点,明确样品监测项目。结合节日期间易发生风险隐患的食品品种,明确抽检监测项目,重点检测瘦肉精、农残超标、超范围超限量添加食品添加剂,食用油过氧化值、黄曲霉毒素B1超标等,为加大节日食品安全整治行动,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三是强调时效,及时公示抽检结果。为确保春节前食品抽检结果的及时公开公示,驿城区食药监局联合委托承检机构开展抽检工作,要求承检机构加快检验程序,2018年春节前必须出具抽检结果报告,以便及时发现和查处问题食品,让群众度过一个祥和、健康安全的春节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