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黑心商贩销售病羊和死因不明羊肉获刑2年被罚10万
2019-03-15 发布
记者今日(3月14日)从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山东一中年男子周某在海南省乐东县、三亚市等地销售检验检疫不合格的活羊及死因不明的羊肉,近日被该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海南二中院介绍,2017年6月至8月间,周某租赁乐东县某村一农家院,用于经营活羊及羊肉销售。因其饲养、屠宰活羊及偷排废水产生恶臭,被周围群众举报。同年8月10日,乐东县公安局、食药监局及农业局的执法人员对该农家院进行查处,当场查扣活羊13只、冻羊肉共重2329.42斤。经检验,冻羊肉中的1876.79斤羊肉挥发性盐基氮不符合国家标准;两只活羊患有小反刍兽疫病。
周某因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提起公诉。海南二中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违反国家食品安全管理法规,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遂对其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0万元,自刑罚执行完毕后5年内禁止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及销售职业。
判决后,周某表示服判,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