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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 从沿街叫卖到冠名营销“致癌”疑云中的槟榔为何越来越火?

2019-02-20 发布 每日经济新闻
  “进货价3元到6元,卖出去就是10元到20元,这是一桩不会赔本的买卖。”

  作为湖南某槟榔品牌的招商部负责人,李乐(化名)最近每天都会有客户签约,19800元是成为加盟商的门槛价,每天去李乐工厂看槟榔样本的加盟商络绎不绝,这显然是一门赚钱的生意。

  同时,随着龙头企业的重金营销加持,槟榔产业不断壮大,成为个别地区的重要经济支柱并享受着各类政策红利。

  近日,《千亿“软性毒品”槟榔,和正在上瘾的6000万中国人》一文引发热议。围绕着小小的槟榔果,市场规模有多惊人,争议便有多大。

  早在2003年,世界卫生组织就把槟榔认定为一级致癌物。但为何随着槟榔食品在健康风险、生产质量、广告营销等方面的问题不断暴露,神奇的槟榔产业却越来越火?

  世卫组织认定为一级致癌物

  李时珍的《本草纲目》记载,槟榔有“驱虫、消积、下气、行水”的药用功效。但是,时而曝出槟榔导致“口腔癌”的新闻又让许多人对槟榔有所忌惮。

  “十个口腔癌,九个嚼槟榔。”这一俗语并非没有依据。早在2003年,世界卫生组织就把槟榔认定为一级致癌物。口腔专家认为,槟榔干里含有的槟榔碱和槟榔次碱,在咀嚼过程中,可发生亚硝基化,产生亚硝基胺,这是一种公认的致癌物。而口腔癌癌前病变的临床表现为张口困难、麻木感、发生溃疡等。

  虽然嚼食槟榔是否致癌存在争论,但过量食用有害健康是确切无疑的。槟榔企业湖南口味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口味王)总裁陈义也曾表示,槟榔含有大量槟榔碱,一定浓度的槟榔碱会让人成瘾,破坏口腔粘膜。而在口味王等槟榔品牌的产品包装上,都印有“过量嚼食槟榔,有害口腔健康”的提示。

  “槟榔属于中度上瘾品。”这个产品定义被券商研报用于剖析其广阔的市场空间。

  食用槟榔在湖南湘潭已有400年的历史,湖南省的口腔癌比例也位居全国前列。2017年12月,由湖南省肿瘤防治研究办公室发布的湖南省肿瘤登记的数据显示,在2017年湖南省男性发病前十位癌症构成中,口腔癌位列第七。

  湖南省肿瘤医院头颈放疗二科主任韩亚骞曾分析称,按照目前的趋势,到2030年,由槟榔引发的相关口腔癌病例在湖南可能累计超过30万。

  即便如此,槟榔产业依然成为湖南湘潭的支柱产业之一。据《湘潭日报》报道,2017年,湘潭从事食用槟榔加工的规模企业有30余家,年产量为20余万吨,就业人员近30万人,年产值超过200亿元。

  当地政府出台政策支持发展

  2017年,湘潭县政府出台的《关于支持槟榔产业发展的意见》指出,确保槟榔产业销售收入3年实现300亿元,5年实现500亿元的目标。对此,该意见还称要对年纳税500万元以上企业,每推出一个新品种,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在湖南本地,把槟榔归为与烟酒齐名的快消品毫不夸张。

  记者采访发现,湘潭地区有着大大小小的槟榔厂家,客户络绎不绝。一位湘潭槟榔厂家的销售人员表示,其公司每天槟榔的出货量是成吨计算的。有的客户更是驱车十余个小时前来考察了解,不少前来考察的客户直接就在其随行车辆中装满货品带走。

  上述销售人员称:“取得代理资格后,市场售价10元一包的槟榔拿货只要3元多一点,售价15元的拿货只要5元多,售价20元的拿货只要6元一包,后期市场打开,利润点非常高。”

  十几年前,湖南槟榔基本为散装或每包售价一两元,经过多年发展,湖南槟榔行业品牌数量快速增长,同时也向着利润更多的高端化演进。李乐直言:“这是桩不会赔本的买卖。”

  一位口味王的前员工向记者表示,10元的槟榔现在已经没人吃了,20元的和15元的在市场上最走俏,本地所有大小商店、超市、饭馆、KTV、网咖,全部都有卖。

  律师称广告语涉嫌虚假宣传

  这门争议与暴利夹杂的生意催生了诸多实力不凡的企业,槟榔的销售业务也从街头叫卖步入激进营销。

  槟榔企业开始频繁出现在卫视春晚和影视作品中,而槟榔高频出镜也让其营销充满争议。

  在消费群体占比颇高的湖南省,湖南卫视春晚已经连续两年被一家槟榔企业冠名。在湖南卫视2018年元宵喜乐会中,主持人沈梦辰现场口播口味王广告时提到:“一下子就让你精神抖擞、返老还童,找回年轻的状态。”

  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庞彦燕对记者表示,“返老还童”的广告语涉嫌虚假广告宣传,广告法中规定保健食品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槟榔不是保健食品,更不应该对其功效有任何保证。

  庞彦燕认为,如果企业不能用科学报告证明槟榔具有返老还童的效果,就不能播出该广告语。电视节目在选择槟榔企业进行合作的过程中,也应承担相关责任,首先要审核广告语的真实性,其次不能过度夸大产品功效。

  此外,庞彦燕提到,在选择广告方合作时,也需要思考社会影响,尤其是受众群体含青少年的娱乐节目,在选择播出槟榔广告时要十分谨慎,谨防给观众带来误导,从而造成健康隐患。

  值得注意的是,有的企业生产的产品,还将槟榔和枸杞结合,被冠以养生、中药的头衔宣传。此前,也有槟榔企业因虚假宣传而被监管部门关注。

  湖南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贤兴曾在《槟榔广告何时休》一文中提到,广播电视等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媒体长期为槟榔做广告,一些主持人和明星为槟榔代言,显然极为不当。现在高铁、地铁、公共交通站台、电梯、楼道等公共载体也大肆为槟榔做广告。为陋习和有害健康的产业做广告,招致质疑和批评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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