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学会由广大农业科技工作者、相应单位(团体)自愿组成,是经民政部注册登记。农业部和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共同领导的全国性学术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农业科技工作者的桥梁纽带,是国家发展农业和农业科技事业的参谋助手,是促进农业科学技术进步、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中国农学会现有9个工作委员会、34个分支机构,联系31个省级农学会。
本会的宗旨:
团结、动员和依靠广大农业科技工作者,在党的领导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独立自主、民主办会的原则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倡导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精神;坚持为农业科技工作者服务、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以科教兴农和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目标,促进农业科学技术的繁荣与发展,促进农科教、产学研结合,为发展现代农业做出贡献。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密切联系农业科技工作者,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向党和政府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建议,依法维护会员和农业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建设农业科技工作者之家;
(二)开展农业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优化学术环境,促进农业学科发展,服务农业科技创新;
(三)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推广农业先进技术,开展农业科普教育活动,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
(四)编辑出版会刊和有关学术刊物、科技学术专著、科普读物,开展优秀农业期刊及学术论文评估活动;
(五)开展继续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
(六)发挥民间主渠道作用,开展国际学术交流与科技合作;发展同国外相关学术组织和科学家的友好来往;促进与台港澳科技文化交流;引进智力,选派青年农业科技工作者赴海外研修;按照国家规定,经主管部门核准,参加联合国和国际性相关组织的活动;
(七)依托中国农业专家咨询团和广大会员,对国家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开展研究咨询、论证评估并提出决策建议,建设高水平农业科技创新智库;
(八)宣传优秀农业科技工作者,举荐科技人才,发现培养杰出青年农业科学家和创新团队;
(九)举办国内外科技展览和科技成果展示交流活动;
(十)组织科技工作者开展技术咨询服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十一)按照规定经批准,开展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等科技成果表彰奖励活动;
(十二)接受委托开展人才评价、项目评估、技术鉴定、科技咨询等服务;
(十三)承担农业部及有关部门转移的职能和委托的工作;
(十四)促进农业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工作;
(十五)其他与本会性质和宗旨相符的活动。